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

創業套組加入會員


活動規範: 1. 以此創業套組30箱果汁加入會員者可使用信用卡支付118,000元,並選擇一次付清,或分12期繳款另付NT$1,000元銀行手續費。 2. 每月自動送貨直接由已支付之金額扣抵,發票每月隨當月商品寄出。 3. 專案會員若於合約未到期前欲終止合約,並停止自動送貨,相關辦法如下: A. 已出貨之商品,依公司規定退換貨方式比照正常退換貨手續(14天)。 B. 公司將扣除贈送品之市值(NT$5,000元),以及NT$1,000元違約手續費後,將餘額退還給簽約會員本人。 C. 前100名獲得早鳥加碼的創業頭家如未完成12期,除了扣除贈品價值、運費及手續費之外,仍需返還公司所贈送的1箱心動果汁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5000元之商品金額。 4. 本專案參與人必須完全遵守本公司政策與程序:第 4 章 產品與機會促銷 (節錄中文版本/與原文同) 4.5 其他銷售媒體。 產品不得透過產品目錄或其他規模銷售中介被出售或促銷,例如雜誌、商業資訊廣告、電視、廣播或其他相關銷售渠道(經我方批准除外)。您可使用廣告車進行廣告宣傳,但僅可使用經我們批准的圖像。 4.6 零售店。您不得透過零售店出售或促銷MonaVie 產品,除非本文另有規定。「零售店」是指具有固定位置,主要對外銷售產品的任何商店。 4.6.1 您可透過服務性機構銷售產品 [與銷售工具]。這些服務性機構必須擁有會員資料及/或預約項目,其服務必須與保健及健康有關。您在此服務性機構所做的 MonaVie 廣告僅限於使用 MonaVie 正式提供的材料,廣告僅可展示於此機構的私人會員地點及/或預約地點。不得將廣告張貼於休息室及同類公共場所。[不得在此類機構的外部展示有關銷售工具的内容。] 4.6.2 您可透過餐廳與酒吧銷售瓶裝產品,只要此類場所滿足下列要求:i) 以混合飲料或品嘗裝的方式銷售產品 ii) 不銷售外賣包裝容器;iii) 在此類場所內外以經批准的銷售工具作為廣告;iv) 在菜單中僅以產品來推介混合飲料或品嘗裝(如,MonaVieActive™ - 不標稱保健功效或成分表)。若我們能提供,您可以透過餐廳及酒吧銷售EMV™ 及其他類似產品,前提是此類場所滿足下列要求: i) 您佔有該場所的股份;ii)您僅在三(3)家以内的場所銷售此類產品,且該場所並非地區或全國連鎖機構,iii) 您不銷售外賣包裝容器。 4.7 商品展示、展覽及其他銷售展會。MonaVie在直銷商虛擬辦公室中提供有一個商品展示申請表,此表也可根據請求透過直銷商支援部門提供。 直銷商僅可在商品展銷及專業展覽中唯一展示及/或銷售 MonaVie 產品,並且必須事先獲得法務部門的書面許可。請求將依照先到先受理的原則,每次展會最多批准一個代表。每個直銷商每次僅限獲得一個展銷。每次展銷結束後,才能進行再一次申請。MonaVie 進一步保留拒絕授權參加任何展會的權利,只要其認爲此展會不適於其產品或機會的促銷。我們不批准參加舊貨交換會、宅前出售、跳蚤市場或農貨市場,因爲此類銷售市場不利於 MonaVie 預期樹立的商業形象。 4.8 一般商業廣告。若您要利用報紙或其他廣告媒介張貼廣告,必須遵從以下原則: 4.8.1 廣告不允許含帶有關工作、職位、薪資或任何僱傭類型的内容。 4.8.2 廣告不得宣傳、展示或暗示有薪職位、管理職位、時薪、全職或兼職僱傭或保證收入等内容。 機會為非雇傭性質,不得以此類方式表達。禁止使用諸如「見習管理」「有管理職位空缺」「提供巡迴推銷」「預約應徵」「有職位空缺」「正在招募」之類的詞語,以及其他有誤導性的語句。 4.8.3 不得承諾或暗示有特定收入,任何涉及到的獎金必須使用「紅利」一詞來表示直銷商的獨立合約人身份。 4.8.4 廣告不得涉及MonaVie 或我們的產品(即,不提及產品或 açai,不使用MonaVie 標誌或包裝瓶設計,不作任何健康功效聲稱)。 4.8.5 不得在任何廣告中使用任何 商標或商品名稱。 5. 欲參與本專案之會員,請參閱「創業頭家專案」合約書/訂單,以瞭解其餘相關規範。聯絡手機:0980-192-051陳先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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